为贯彻落实“一次办好”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即日起对药品经营(零售)许可事项实行“全程网办”,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药品经营(零售)许可中的筹建、验收、变更、换证、补证、注销等事项均通过审批系统在线申报,申请人不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申请人可登陆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查看药品经营许可相关业务服务指南及法律法规、规章,了解办理程序及要求。
三、申请人应登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在线申报,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打印申请表,汇总申请资料,经区局初审后,将相关初审签字盖章页发送扫描件到zzxkk2018@163.com。验收、变更等材料中凡涉及区局现场验收检查的相关材料需将扫描件发送至zzxkk2018@163.com ,扫描件以申请单位名称命名。
四、申请人提交网上申请后,枣庄市食药监局业务人员在审批系统内及时按序开展材料审核工作。
五、申请人可在系统内随时查询办理进度,材料符合要求的,一次办结。如申请材料退回补正,请及时按照要求在系统内补正。
六、办结后,申请人可携带领取人身份证明到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如需邮寄,请申请人上传《药品经营许可证邮寄申请表》,业务人员按照办理顺序进行邮寄。申请换证、变更、补证、注销等事项的,需提前将持有的原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寄(送)至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七、申请材料邮寄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366号;
接收单位: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联系电话:0632-3168621
申请人应在快递单或快递包装上注明“XXX公司药品经营(零售)许可证正副本”等字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注:申报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31-88592614、88592673、88592674
【药品零售经营】QQ群:227864847(一群)、231495441(二群)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