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实行“全程网办”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8-17     信息来源:

为减轻企业负担,贯彻放管服指导思想,实现“不见面办理”,枣庄市食药监局决定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实行“全程网办”,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可登陆枣庄市食药监局网站“办事服务

办事指南—医疗器械备案办事指南”专栏查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服务指南》,了解办理要求,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2、申请人可登陆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zzfda.gov.cn)“办事服务—药械申报”进行在线申报,如实填写备案表,上传相关材料。每页上传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无需向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3、枣庄市食药监局业务办理人员按照申请人提交材料顺序对接收的网上申请进行签收、审核,分情况处理。对于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发放《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格式要求的,退回补正。对于申请材料不符合备案要求的,不予备案。

4、申请人可随时登陆申报端查询办理进度,如显示补正,请及时按要求进行补正。

5、办结后,申请人可携带领取人身份证明到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备案凭证。如需邮寄备案凭证,请申请人上传《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邮寄申请表》,业务人员按照办理顺序进行邮寄。申请变更事项的,应在领取备案凭证时交回变更前备案凭证,需要邮寄的,应提前将变更前备案凭证寄(送)至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咨询电话:0632-3168621、3168605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局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