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次办好”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枣庄市食药监局决定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事项实行“全程网办”,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可登陆枣庄市食药监局网站“办事服务—办事指南—药品经营(零售)许可办事指南”专栏查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服务指南》,了解办理要求,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2、申请人可登陆枣庄市政务服务网(http://zzzwfw.sd.gov.cn/zz/public/index),注册账号进行在线申报(使用帮助:http://zzzwfw.sd.gov.cn/zz/govservice/help?deptid=pub),如实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材料。每页上传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无需向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3、枣庄市食药监局业务办理人员按照申请人提交材料顺序对接收的网上申请进行签收、审核。对于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格式要求的,退回补正。
4、申请人可随时登陆申报端查询办理进度,如显示补正,请及时按要求进行补正。
5、办结后,申请人可携带领取人身份证明到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如需邮寄,申请人可在系统申报时,填写基本信息后注明需邮寄方式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并准确填写收件单位、收件人、收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632-3168621
网上申报咨询专用电话:0632-3168661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