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程序
  • 发布时间:2019-07-18     信息来源:

   

第一步: 使用单位登录 “企业设备管理系统”(网址如下:http://218.57.139.17:9070/QYSE/)并申请该企业端的登录账号,申请后由使用单位归属地的监管部门审核账号(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第二步:账号审核通过后登录“企业设备管理系统”,点击“注册登记---新建---选择所需登记设备的种类”后,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等相关表格。表格填写完毕,临时保存后上传相关附件,并提交至审核。

附件内容如下:

        1.按台(套)办理的特种设备资料:

1)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2)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

3)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总长小于或者等于1000 米时,压力管道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包含压力容器的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或者机械设备系统中的压力管道可以随其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时另提交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但是不需要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没有产品数据表的特种设备,登记机关可以参照已有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的格式,制定其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由使用单位根据产品出厂的相应资料填写。

2.按单位办理的特种设备资料:

1)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证明;

2)《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

压力管道应当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明,达到定期检验周期的压力管道还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未进行安装监督检验的,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

第三步:使用单位所申请的设备网上预审通过后,打印预审通过后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及其在附件中上传的其他相关资料(一份),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后提交至登记机关。

办公电话:0632-3168801    0632-3168681

办公邮箱:tzsb_sydj@163.com

       地址: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枣庄市民中心(体育场北侧南C12窗口)

       附:各区(市)市场监管局联系方式:

           市中区:0632-3706106  薛 城 区:0632-4452376

           峄城区:0632-7756676  台儿庄区:0632-6707018

           山亭区:0632-8865161  高 新 区:0632-8682365

           滕州市:0632-5977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