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要求,提升我市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水平,11月1日,市局组织全市40余家电动自行车代理商,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工作。
市局工作专班有关负责同志详细解读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及第1号修改单,加强市场经营主体对国家标准的认识;通报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以来的相关案件办理情况,警示市场经营主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76号令要求落实好销售单位主体责任,自觉合法合规经营。
下一步,市局将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四项强制国家标准的宣传推广和贯彻实施,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查处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销售、违法改装拼装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