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庄两案例入选!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简报
  • 发布时间: 2024-11-17     信息来源:

为推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切实查办一批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案件,省市场监管局肉类产品专项行动办公室特编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我市两案例分别入选简报第二期典型案例和第四期经验交流。

【典型案例】

枣庄市滕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驴肉馆涉嫌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案。滕州市市场监管局局联合滕州市公安局对某驴肉馆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店冷柜内存放大量肉制品。经查,当事人自2023年开始,以每斤35至36元的价格从临沂购进生马肉,经熟制后以每斤58-60元的价格,充当熟驴肉进行销售,涉嫌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该案案值数额较大并涉嫌犯罪,滕州市局已移送滕州市公安局进一步侦查处理。

【经验交流】

滕州市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共筑食品安全防线。滕州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强化监管协同,联合对滕州市水产粮油市场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处2起违法经营、运输未经检疫的肉鸡案件。肉类产品涉及养殖、屠宰、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需要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监管、联合行动。滕州市通过两部门联合执法,充分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强大监管合力。联合执法是推动肉类产品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的重要契机,滕州市两部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深入剖析违法行为的根源和监管薄弱环节,共同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监管措施。同时,通过联合执法行动的实践探索,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构建更加完善、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