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守底线 查隐患 保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奖励举报“校园餐”违法行为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4-12-10     信息来源:

为纵深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校园餐”社会监督,切实发挥举报奖励制度在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共治作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鼓励开展“校园餐”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枣庄市和各区(市)举报邮箱、举报电话等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如广大师生及家长发现“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投诉举报电话或发送邮件,以及登录全国市场监管系统12315平台、“枣解决 枣满意”平台进行举报。对举报的“校园餐”违法行为主体,经查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予以举报人奖励。举报奖励的等级认定、实施等最终解释权由负责举报调查办理、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枣庄及各区(市)市场监管部门

“校园餐”问题举报方式


属地

部门

电话

邮箱

枣庄市

市场监管局

3212315

zzyjcyk@163.com

滕州市

市场监管局

5081017

tzxycts@163.com

薛城区

市场监管局

4412506

xcsjjbgs@zz.shandong.cn

山亭区

市场监管局

8811472

17863239196@139.com

市中区

市场监管局

3061958

zzszqxyzzzb@@163.com

峄城区

市场监管局

7756600

yccyjgk@163.com

台儿庄区

市场监管局

6707012

tezfda@126.com

高新区

行政审批局

8699315

gxqxb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