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位市民被聘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
  • 发布时间:2019-11-25     信息来源:




    11月22日,枣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聘请51位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这是我市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透明度,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促进我市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和食品安全市建设的发展,推出的又一项新举措。市食安办主任、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光明出席活动并讲话,市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高金生,市局副调研员田洪伟、李震参加活动,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叶茎主持活动。

    在聘任仪式上,宣读了《枣庄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颁发了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聘书。此次聘请的51位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是经市食安委审核确定,从全市初选的106名基本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选定的。其中有原市人大代表、现省市政协委员、食品专家、律师、教师、媒体记者和社会各行业的代表,有博士1人、硕士研究生7人、大学学历37人,基本涵盖了我市的各个层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长期关心我市的食品安全事业,热心社会监督工作、专业知识丰富、品行正派,同时具有社会联系面广、位置利益超脱等优势。 

    被新聘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代表们表示,将认真履行“宣传员、联络员、信息员、排查员、监察员”的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当好发现风险隐患的“助力器”,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和人熟、地熟的优势,多走、勤看,采取各种有效的办法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问题的隐患,按时限要求和程序上报有关部门,为监管部门实施靶向监管创造条件;当好群众和政府之间的“连心桥”,对广大群众进行正面宣传和引导,多向群众宣传政府的好政策、好做法,广泛发动和引导群众理解、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当好化解矛盾的“稳压阀”,密切关注群众对热点敏感问题的态度,协助监管职能部门做好群众情绪的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自觉充当创建省级食安市的宣传者和维护食品安全的践行者,齐心协力、众志成城,促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事业的深入发展,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