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中区局多措并举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 发布时间: 2020-11-06     信息来源: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近期,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加大舆论宣传及警示教育。为增强普通群众防范意识,积极联合区金融监管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区重点区域、重要时段开展防范化解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公益视频的联播和轮播宣传行动,重点针对聚焦“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等理念人群,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作用,开展政策解读、风险提示、案例警示等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并开展了非法集资宣传进社区活动,帮助社会公众认清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危害,指导经营主体有序开展金融活动,营造全民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舆论氛围。

二是加强涉金融领域广告监测监管。清理规范未经许可,以投资理财、投资咨询、贷款中介、信用担保、典当等名义发布的吸收存款、信用贷款内容的广告,以及广告内容与许可内容或企业经营范围不相符的问题。对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已构成或者涉嫌构成非法集资活动的广告,根据职能部门移交或转办情况,依法查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违法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已排查市场主体4家,对经营主体牌匾与字号名称不符的1家责令其整改。

三是严格规范涉金融领域市场主体准入。对市场主体名称字号和经营范围含有“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资产(本)管理”、“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非融资性担保”、“小额贷款”等情况的申请人,依法严格把握。重点清理排查未按规定进行主体登记、备案,或与注册登记不符的行为,规范其登记事项,确保经营主体合法有效,并及时做好向有关部门推送信息、抄告警示等工作。

四是做好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作用,综合运用大数据监测、抽查检查、信息公示等手段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汇集相关部门提供的违法违规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示,依法将存在经营异常情况和严重违法失信情形的经营主体,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

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做好信息互通共享和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推动形成“一地警示、全国受限”的工作局面。切实加强我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