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滕州市迅速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
  • 发布时间: 2021-04-20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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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打击化妆品违法经营行为,按照省药监局《全省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工作方案》(鲁药监妆〔2021〕14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枣庄市局印发的《关于化妆品市场排查整治的通知》统一部署417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滕州市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工作

接到专项整治文件后,我局领导结合监管实际,立即部署、迅速安排,召集辖区内21个镇(街)市场监管所的主要负责人召开了专题视频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了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提出了工作要求,为保证此项整治工作效果奠定了基础。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针对《问政山东》曝光问题,对辖区内化妆品集中销售区域经营者、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单位、酒店宾馆、母婴用品店、化妆品专卖店等,重点检查化妆品最小销售单元无标签,标签标注内容不完整、准确,不符合《条例》规定;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小包装或说明书上未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或生产批号和限用日期),经营的化妆品超过有效期;涂改标签生产日期、有效期;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截至目前,共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216家,出动执法人员642人次,12家台账记录内容不全,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经营单位限期责令改正。

在专项行动中,监管人员面对面向化妆品经营单位科普新修订《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安全知识,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守法意识、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提高规范管理水平,自觉抵制违法违规销售化妆品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