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辖区内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发挥好零售药店哨点预警作用,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连日来,山亭区市场监管局对桑村镇药店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
检查要求各药店要落实主体责任,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把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一要做好“四类药品”销售的监测,对购买“四类药品”的,必须要求出示购药人(患者)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对拒绝提供真实信息的,一律不予销售;同时按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及时推送监测信息和回访。二要主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营业场所入口处要设立测温点、查验进店人员健康码、疫苗接种情况和出行记录,确保购药人体温正常和通行码无异常且佩戴口罩后进入。三要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健康监测,营业期间工作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到一日两次体温记录;定期做好营业场所的通风换气、卫生清洁和消杀消毒工作,筑牢安全屏障。
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药店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完善,对工作人员未在店门口测温验码等防疫意识薄弱的药店督导组要求现场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