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亭区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 发布时间:2022-08-10     信息来源:

日前,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工作方案》,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协同保护力度,整合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资源,共同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持续优化公平、诚信、透明的营商环境。

一是建立常态化联络、会商机制。成立山亭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定期组织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部门参加,相互通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重点针对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加强研究,会商提出对策,以会议纪要、会签文件、共同出台指导意见等形式确认共识,并由责任方负责落实。

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关联案件双向通报制度,对于行政授权确权和检察监督中的关联案件,保持密切沟通并互相通报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情况、监督案件分析、工作简报等信息及时向对方进行通报,共同做好知识产权领域案件数据动态分析、案件规律研判等工作,并适时就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沟通。

三是加大办案协同配合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的同时抄送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检察院对于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应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应当移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的,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向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或提供线索,区人民检察院应依法审查并及时反馈。对于确有错误的,应当依法进行监督。区人民检察院对办理的重大敏感、疑难复杂的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应及时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必要时双方可共同挂牌督办,加强业务指导,共同做好案件办理和舆情管控工作。对于司法办案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联合有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适时邀请区人大代表等开展联合调研,努力实现成果共建、共享。

四是建立人才交流机制、探索开展同堂培训。根据工作需要互派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干部进行交流学习,深入推进专业人员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机制,通过人员交流学习促进双方业务的深度合作,降低沟通成本,提升保护合力。建立知识产权执法人员与检察官同堂培训机制,鼓励双方通过共同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互派人员参加培训、邀请业务专家授课等方式,共同提高业务能力,统一执法办案标准,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