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当事人:山东金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70400725400095Y
住所(住址):薛城区常庄镇民营经济园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潘永海
山东金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富硒挂面和紫薯富硒挂面经监督抽检,标签不符合GB7718-2011、GB28050-2011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结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进行以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伍千元整(¥5000)。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 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