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当事人:枣庄市顺鑫面粉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70403L12201670U
住所(住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北陈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李文学
枣庄市顺鑫面粉有限公司2019年10月13日生产的小麦粉经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标签不符合GB7718-2011、GB28050-2011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结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我局决定进行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元整(¥20);
2、并处罚款人民币伍千元整(¥5000);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伍仟零贰拾元整(¥5020)。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