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枣)市监综罚〔2020〕204号
  • 发布时间:2020-12-25     信息来源: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枣)市监综罚2020204

当事人:深圳市合技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2089696D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6060号香年广场A504室

违法事实: 当事人2020年3月出厂销售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400A双电源开关柜),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

处罚依据和种类: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构成违法行为。结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伍万元(¥50000.00),没收违法所得玖仟柒佰壹拾陆元整(¥9716.00)。两项合计59716.00元。

履行方式和期限:上述罚没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罚没款缴款手续,并到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本局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一)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