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21年第1期通告》(总第274期)中,涉及我市1家经营单位。
现将该经营单位及相关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峄城区亿中润时代百货超市销售的“老味面包(软式面包)”
(一)抽检情况。在2020年06月30日监督抽检中,对峄城区亿中润时代百货超市销售的“老味面包(软式面包)”,(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山东好优食品有限公司、规格型号:300克/袋、生产日期:2020-06-17)进行了现场抽检,于2020年7月29日收到山东世通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STSP2020-0156-070062的检验报告,经检验为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BG7099-2015《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蛋糕、面包》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置情况。2020年7月31日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及相关文书。现场核查不合格食品均已全部售出,标称生产企业山东好优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复检后,复检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当事人销售经营的上述“老味面包(软式面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已构成销售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面包”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批次的“老味面包(软式面包)”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