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告知送达公告
  • 发布时间: 2026-10-20     信息来源:

枣庄汇安善恒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98家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吊销营业执照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经研究决定拟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由于在登记的地址无法找到你单位并无法联系,无法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现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告送达。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可以进行陈述、申辩并要求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0日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