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第二批食品流通环节市级监督抽检结果通告
  • 发布时间: 2016-12-14     信息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及枣庄市2016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2016年9-10月份,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流通环节部分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对食用农产品、茶叶、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等26大类,抽取了830批次产品,其中合格产品795批次,不合格产品35批次,合格率95.78%。现将有关监督抽检情况通告如下:

一、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不得检出的:部分农产品(生鸡蛋)检出不得检出的氟苯尼考;部分豆制品检出不得检出的柠檬黄及其铝色淀;部分糖果检出不得检出的甜蜜素;部分水产干制品检出不得检出的苯甲酸;部分农产品(绿豆芽)检出不得检出的4-氯苯氧乙酸钠;部分淀粉制品检出不得检出的二氧化硫残留量、柠檬黄和日落黄;部分膨化食品和粮食加工品(卷子)检出的铝的残留量;部分方便食品检出不得检出的苋菜红、日落黄;部分肉制品检出不得检出的柠檬黄。

2、超限量检出的:部分蜜饯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部分调味品总酸、氨基酸态氮、苯甲酸及其钠盐、防腐剂各自用量占最大使用量之和项目超标;部分植物油类苯并芘、油酸、亚油酸、亚麻酸、硬脂酸、酸值超标;部分饮料甜蜜素超标;部分糖果制品安赛蜜超标;部分农产品(芹菜)毒死蜱、辛硫磷、克百威超标;部分水果制品总糖、二氧化硫残留量、胭脂红超标;部分淀粉制品铝的残留量超标;部分膨化食品酸价超标;部分水产干制品山梨酸超标等情况。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被抽检单位所在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相关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均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2016年第二批食品流通环节市级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2016年第二批食品流通环节市级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4日   

 

2016年第二批食品流通环节市级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2016年第二批食品流通环节市级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