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工商局按照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测工作计划, 2016年第四季度在我市所辖区域进行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三条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将抽查检验情况公示如下:
附件:抽查检验情况.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