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食品流通环节畜禽水产品专项监督抽检结果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及枣庄市2017年流通环节上半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2017年5月份,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流通环节部分畜禽水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取了50批次产品,其中合格产品48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合格率96%。现将有关监督抽检情况通告如下:
一、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不得检出的:部分鲈鱼、鳜鱼检出不得检出的孔雀石绿(含隐色孔雀石绿)。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被抽检单位所在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相关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均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2017年食品流通环节畜禽水产品专项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2017年食品流通环节畜禽水产品专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