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 发布时间: 2017-09-11     信息来源: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7年第 

关于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根据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保障全市化妆品使用安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市局在国抽、省抽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实际,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化妆品市级监督抽检工作,本次监督抽检以面膜类、祛斑/美白类、香水类、洗浴类、去屑洗发类等5类化妆品共完成抽检样品26批次,其中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监测项目见附件。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合格率为92.31%。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香水类样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面膜类样品10批次;祛斑/美白类样品2批次;洗浴类4样品批次;去屑洗发类样品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滕州市百信兄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法国投资圣美伦(南京)香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GD.FDA2012)卫妆准字07-XK-0019号、批号PVH046、规格30ml /瓶)香调:玫瑰花香调,检出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DEHP)值为26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二)枣庄市市中区朝阳化妆品超市销售的,标示为珠海市卡地尼香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GD.FDA2006)卫妆准字29-XK-2863号、批号J20141118、规格30ml/瓶)蓝等待香水,检出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值为32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局立即启动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经营单位的核查处置,部署在全市开展对2批次不合格香水类产品专项检查工作,立即停止经营销售,下架封存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将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在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附件:

1、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化妆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本次监督抽检检验项目

 

 

 

附件:3

       

2017年市抽化妆品抽检监测检验项目及依据

序号

产品类别

检测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

判定依据(2

1

面膜

监督抽检

糖皮质激素、汞、镉

化妆品中四十一种糖皮质激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薄层层析法(GB/T 24800.2-2009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1.2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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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美白/祛斑

监督抽检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1.2 

/

糖皮质激素

化妆品中四十一种糖皮质激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薄层层析法(GB/T 24800.2-2009

3

香水

监督抽检

塑化剂、挥发性有机溶剂、甲醇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2.30 邻苯二甲酸二甲酯等10种组分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2.32 二氯甲烷等15种组分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2.22 甲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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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洗浴类

监督抽检

防腐剂、二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4.7 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等12 种组分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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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去屑类洗发水

监督抽检

去屑剂、二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4.11 水杨酸等5种组分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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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化妆品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2017合格化妆品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