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部分蜂蜜、植物油、熟肉制品、粉条(粉皮)、粮食加工品(馒头、煎饼、烧饼)、糕点等6类102批次高风险小作坊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合格率95.1%,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糕点1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植物油2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蜂蜜2批次、粮食加工品35批次、熟肉制品20批次、粉条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市中区薛苗苗油坊生产的花生油,亚麻酸(C18:3)检出值为0.56,标准规定为ND~0.3;芥酸(C22:1)检出值为2.16,标准规定为ND~0.3。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二)滕州市北辛善油坊生产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51.8,标准规定为≤20;硬脂酸(C18:0)检出值为5.68,标准规定为1.0~4.5;花生一烯酸(C20:1)检出值为0.60,标准规定为0.7~1.7。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三)市中区信江村糕点房生产的脆皮面包,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185,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四)滕州市荆河糕点房祝田生产的蛋糕,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443,标准规定为≤100。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五)枣庄市山亭区乡里香粮油店生产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36.7µg/kg,标准规定不超过20µg/kg。检验机构为青岛中维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小作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业户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查处情况将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要求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小作坊食品监督抽检品种及检验项目
2、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