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峄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鲜蛋、豆类等6类食用农产品12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蔬菜8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11批次,水产品5批次,水果16批次,鲜蛋3批次,豆类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枣庄市峄城区桥大百货中心经营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41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宜维检测有限公司。
(二)峄城区家通和超市经营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85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宜维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峄城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相关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均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峄城区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峄城区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峄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