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枣庄市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化妆品1个品类72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合格样品6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一、 总体情况:
香水类1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洗浴类1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染发类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防晒类7批次,美白类6批次,面膜类14批次,婴幼儿护肤类14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抽检不合格化妆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山亭区新城天奕化妆品店抽检的金典桂花香水,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检出值为27.8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二)峄城康提美妆洗化超市抽检的绿茶香水,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检出值为33.1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三)滕州市东方利伟商贸有限公司抽检的COCO沐浴露,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检出值为甲基异噻唑啉酮0.000660% 、甲基氯异噻唑啉酮0.00198%,标准规定为≤0.0015%,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四)市中区多摩美理发用品店抽检的卡迪娜染发膏(黑色),对苯二胺检出值为2.41%,标准规定为≤2.0%,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合格产品信息
3、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