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枣庄市“3·15国际消费者 权益日”活动方案
  • 发布时间: 2022-03-11     信息来源:

2022年枣庄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大力宣传“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主题及涵义

“共促消费公平”为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涵义:一是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实现更有保障消费公平。二是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消费公平。三是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实现更大范围消费公平。四是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实现更可持续消费公平。

二、活动内容

1.召开新闻发布会。3月15日前(暂定),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联合发布2022年贯彻落实“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的主要举措、消费维权工作成效、3·15期间开展的系列活动等情况。

2.开展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活动。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广告法》等与广大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志愿者,采取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进超市、进学校、进农村大集等多种形式开展“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宣传活动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展板、现场提供消费指导和维权咨询服务、同媒体合作开辟专栏专版等形式,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增强消费者法律意识,传递消费维权新理念,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3.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活动。

1)“关注老年人网络消费安全”为主题,与联通、移动、街道社区共同举办专题讲座,向老年人宣传网络信息化知识,普及防范网络信息诈骗常识。

2)开展食品安全、电梯安全进校园活动。联系区(市)教委,走进校园向中小学生讲解食品安全、食品消费常识,宣传电梯使用安全知识

3)大力开展农村消费维权知识和食品、化肥、日用消费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帮助农村消费者提升消费维权意识,提升辨假识假能力。

4.开展“走进实验室 消费者体验日”活动。聚焦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这个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重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观摩我市计量校准和食品、纤维纺织品、锂电池、建材产品等检测实验室,让消费者零距离体验产品质量检验过程,感受检验检测、计量校准对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的科技支持,切实提高消费者鉴别水平和维权意识,推动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

5.发布2021年我市消费维权执法成果。通过公众号、新闻媒体陆续刊发消费维权知识,介绍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内涵、意义,发布我市2021年度市场监管执法成果,促进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切实维护消费公平,增强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

6.组织开展校服比较试验。联合第三方纤维检验机构开展我市中小学生校服比较试验活动,为学生及家长了解我市学生校服质量,提供客观公正的消费信息

7.开展“透明工厂体验”活动。组织企业、消费者、志愿者代表到我市部分新能源、精细化工、特色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参观体察座谈调研,深入了解产品生产过程、加工工艺,对生产环节进行“零距离监督”,亲身感受我市“6+3”现代产业生产企业在“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和放心消费城市创建中所作的贡献,激发社会各界投身现代化强市建设和营造健康和谐、公平公正消费环境的信心和热情

8.开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宣传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引导个体和私营企业牢固树立“诚信为本、诚信经商”的思想,依法文明诚信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倡树“厚道鲁商”品牌,促进诚信枣庄建设。培育、树立一批诚实守信、文明经营的先进典型,营造出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9.强化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治理。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和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重点开展农村消费市场专项行动,加强对农村市场、农村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加强食品、保健品、药品、化肥、水泥、成品油、日用消费品等质量抽检工作。加强对旅游景区、游乐园使用大型游乐设施和商场、宾馆、医院、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电梯的安全检查。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加大广告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医疗、药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