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八大以来完善宪法维护宪法综述
  • 发布时间: 2022-12-07     信息来源: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实施40周年,为组织开展好第五个宪法宣传周和第六个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宣传活动,现整理编写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完善宪法维护宪法综述》,以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完善宪法维护宪法综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把宪法实施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夯实奋进新时代的宪法根基,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与时俱进,筑牢新时代新征程宪法之基

“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宪法与时俱进修改完善,宪法理论、制度和实践不断创新发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成熟完备。

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作为国之根本、法之源泉,宪法修改关系全局,影响广泛深远。

这是共和国宪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

2018年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通过国家根本法确认下来,使之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遵循。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宪法为核心、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发展。

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民法典、外商投资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夯实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根基。

全面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2018年3月17日上午,人民大会堂国徽高悬、宪法庄严。这是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首次国家领导人宪法宣誓。全票当选国家主席的习近平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铿锵誓言彰显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决心。

以法为纲,循法而治。

十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

全国人大设立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成立宪法室,更有力推动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等;对立法法作出重要修改,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制定国歌法,修改国旗法、国徽法,维护宪法确立的国家重要象征和标志的尊严;制定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修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确保“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长期执政能力,宪法发挥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

加强宪法实施监督、健全合宪性审查制度、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才能有效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加强对法律草案等议案审议过程中合宪性、涉宪性问题研究,对监察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海警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审计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制定修改中涉及宪法的有关问题进行合宪性审查研究,作出适当处理和安排,确保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决议符合宪法规定、宪法精神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机关不断增强备案审查制度刚性,就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中的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等问题开展审查研究,对存在不符合宪法法律规定、明显不适当等问题的,督促制定机关予以改正。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今年10月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立法法修正草案总结吸收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的实践经验,加强合宪性审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备案审查制度,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

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以宪法为核心和纽带,全面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成为贯彻实施宪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任务。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以立法形式凸显宪法的地位和权威。

开展宪法宣誓、组织宪法晨读、推出宪法主题专列、开设群众法治讲堂……依托国家宪法日开展的“宪法宣传周”活动,用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一步推动宪法精神走进基层、走向百姓生活。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一个繁荣富强的法治中国,必然是人人尊法守法、信法懂法的法治社会。

广泛开展宪法学习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法治进步足音铿锵有力。宪法精神在全体人民心中落地生根,必将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磅礴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