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活动开始了
  • 发布时间:2023-03-08     信息来源:

近日,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枣庄市消费者协会印发了《2023年枣庄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228日召开了消费维权志愿服务队成立暨“3·15”活动工作部署会议,对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大力宣传“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积极营造安全和谐、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将产生重大意义,希望广大消费者踊跃参加。

2023枣庄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大力宣传“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主题及涵义

“提振消费信心”确定为今年消费维权的年主题,具有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立足主责主业,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坚持需求导向,顺应消费需求多元化趋势,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主攻方向,解决“急难愁盼”,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二、活动内容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

3月15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2023年贯彻落实“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的主要举措、消费维权工作成效、“3•15”期间开展的系列活动等情况。(二)开展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活动

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广告法》等与广大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志愿者,采取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进超市、进学校、进农村大集等多种形式开展“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展板、现场提供消费指导和维权咨询服务、同媒体合作开辟专栏专版等形式,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增强消费者法律意识,传递消费维权新理念,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活动

1.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围绕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以及常见消费陷阱、基本消费常识等,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和倡议,传播消费知识,提升消费者科学素养,引导科学健康、绿色低碳消费。

2.开展食品安全、电梯安全进校园活动。联系区(市)教委,走进校园向中小学生讲解食品安全、食品消费常识,宣传电梯使用安全知识。

3.指导参与部分商品、食品的质量标准制定。指导参与相关标准制定,进一步加强商品、食品生产过程中质量管理,提高商品、食品的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商品功能和特性的全面需求,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

4.开展“走进实验室 消费者体验日”活动。聚焦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这个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重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等观摩我市计量校准和食品、纤维纺织品、锂电池、建材产品等检测实验室,让消费者零距离体验产品质量检验过程,感受检验检测、计量校准对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的科技支持,切实提高消费者鉴别水平和维权意识,推动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

5.发布2022年我市消费维权成果。通过公众号、新闻媒体陆续刊发消费维权知识,介绍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内涵、意义,发布我市2022年度消费维权成果,促进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切实维护消费公平,增强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

6.集中销毁一批侵权假冒伪劣产品。对查处没收的一批侵权假冒伪劣产品进行集中销毁,进一步震慑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7.加强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组建枣庄市消费维权志愿服务队,根据专业分工,精细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升我市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深度和广度。

8.开展消费教育乡村行系列活动。联合“淮海经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联盟”其他城市,开展“提振消费信心、共筑美好枣庄”消费教育乡村行系列活动,进一步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升农村消费者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促进农村消费,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9.为“放心消费在山东”示范单位授牌。举办枣庄市“放心消费在山东”示范单位授牌仪式,通报省级示范单位名单,启动电商和金融等领域创建工作,进一步激发消费者购买活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10.开展消费市场监督。聚焦产品质量、价格欺诈和歧视、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等,以明察暗访、现场比对等形式进行监督。积极参加有关部门开展的市场监督检查和行业协会开展的自律自查活动。

11.加强消费教育基地建设。开展第三批省级消费教育基地推荐申报工作,加强基地建设和管理,充分做好消费教育基地成果展示和宣传。开展消费教育基地现场式、沉浸式消费教育活动,组织消费者代表、志愿者等赴教育基地参观体验,充分发挥消费教育基地作用。探索网上消费教育基地创建。

12.开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宣传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引导个体和私营企业牢固树立“诚信为本、诚信经营”的思想,依法文明诚信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倡树“厚道鲁商”品牌,促进诚信枣庄建设。在党员经营户中开展“党员示范经营户”评选,培育、树立一批诚实守信、文明经营的先进典型,营造出以“诚实守信为荣,见利忘义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13.强化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治理。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和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重点开展农村消费市场专项行动,加强对农村市场、农村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加强食品、保健品、药品、化肥、水泥、成品油、日用消费品等质量抽检工作。加强对旅游景区、游乐园使用大型游乐设施和商场、宾馆、医院、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电梯的安全检查。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加大广告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医疗、药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