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药品使用单位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确认公示
(2019年第1号)
根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枣庄市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工作程序》组织现场检查,以下1家单位符合《山东省实施药品使用质量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19年04月11日始至2019年04月20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特此公示。
监督投诉请与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化市场监管科联系。
电话:0632—8020327,8020328.
E-mail:ypscjdk@sina.com
地址:枣庄市新城嘉汇大厦4A-02室;
邮编:277800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单位名称 |
地址 |
现场检查时间 |
现场检查员 |
山亭夕阳红护理院 |
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北庄村315号 |
2019.04.10 |
候绍远、郎晔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