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以下企业符合要求,准予变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许可证号 |
企业 名称 |
经营范围 |
经营 场所 |
库房 地址 |
经营方式 |
证书有效期 |
发证 部门 |
鲁枣食药监械经营许20180041号 |
枣庄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二十一店 |
Ⅲ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角膜接触镜及其护理用液除外);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
枣庄市峄城区岳庄红绿灯(中国农业银行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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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 |
2019-04-11至 2023-08-30 |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1、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到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委托领取的,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2、变更、延续企业,申请人应同时携带旧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3、联系电话:0632-3168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