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庄市发放《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公告(第2019027号)
  • 发布时间: 2019-04-24     信息来源:

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以下企业符合要求,准予核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许可证号

企业

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

场所

库房

地址

经营方式

证书有效期

发证

部门

鲁枣食药监械经营许20190015

枣庄市康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III类:6801;6804;6815;6821;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2-1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除外);6823;6824;6825;6845;6846;6854;6864;6865;6866;6877※※

III类:01,02,03,05,06,07,08,09,11,14,15,18,19,20,22※※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龙头西路19号龙府组团1号楼商业由西向东第三间一楼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龙头西路19号龙府组团1号楼商业由西向东第三间一楼和二楼

批零兼营

2019-04-22

2024-04-21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1、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到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委托领取的,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2、变更、延续企业,申请人应同时携带旧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3、联系电话:0632-3168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