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庄市发放《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公告(第2019035号)
  • 发布时间: 2019-04-30     信息来源:

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以下企业符合要求,准予核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许可证号

企业

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

场所

库房

地址

经营方式

证书有效期

发证

部门

鲁枣食药监械经营许20190021

山东大华眼镜有限公司

类:6822-1角膜接触镜(软性、硬性)及护理用液(塑形角膜接触镜除外)※※

类:16-06-01接触镜(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除外)、16-06-02接触镜护理产品※※

滕州市新兴路步行街商铺31号营业房(北区)

滕州市新兴路步行街商铺31号营业房(北区)

零售

2019-04-29

2024-04-28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1、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到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委托领取的,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2、变更、延续企业,申请人应同时携带旧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3、联系电话:0632-3168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