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以下企业符合要求,准予核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许可证号 |
企业 名称 |
经营范围 |
经营 场所 |
库房 地址 |
经营方式 |
证书有效期 |
发证 部门 |
鲁枣食药监械经营许20150032号 |
枣庄市大明眼镜有限公司 |
Ⅲ类: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仅限6822-1 角膜接触镜(软性、硬性)及护理用液(塑形角膜接触镜除外)※※ Ⅲ类:眼科矫治和防护器具:仅限16-06-01接触镜(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除外)、16-06-02接触镜护理产品※※ |
枣庄市市中区龙头路泰和嘉园西南部沿街门市11号房 |
枣庄市市中区龙头路泰和嘉园西南部沿街门市11号房 |
零售 |
2019-06-05至 2020-07-05 |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1、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到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委托领取的,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2、变更、延续的,申请人应同时携带旧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3、联系电话:0632-3168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