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经现场核查,以下企业符合规定要求,拟予核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5日(周末顺延2天)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9日
企业 名称 |
法定代 表人 |
企业负 责人 |
经营范围 |
经营场所 |
库房地址 |
经营方式 |
现场核 查时间 |
组织现场 核查部门 |
现场核 查人员 |
滕州市康视眼镜行 |
赵双双 |
马潇晴 |
三类医疗器械 |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荆河街道新兴路步行街(南区)荆河路25号营业房 |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荆河街道新兴路步行街(南区)荆河路25号营业房 |
批零兼营 |
2019.7.18现场核查 2019.7.24 整改合格 |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韩振宇李长伟 刘源 |
监督电话:0632-3168605 邮编:277800
通信地址:枣庄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原食药监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