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枣庄市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工作程序》组织现场检查,以下1家单位符合《山东省实施药品使用质量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19年10月19日始至2019年10月28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特此公示。
监督投诉请与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化市场监管科联系。
电话:0632—8020327,8020328.
E-mail:ypscjdk@sina.com
地址:枣庄市新城海关大厦317室; 邮编:277800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单位名称 |
地址 |
现场检查时间 |
现场检查员 |
山东万泰纺织有限公司职工医院 |
枣庄市市中区兴华路19号 |
2019.10.18 |
胡晓伟、王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