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公告
枣山市监罚听告〔2020〕4001号
枣庄龙昂硅砂岩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你单位长期停业未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涉嫌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本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吊销枣庄龙昂硅砂岩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本听证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自收到本听证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拟吊销2家企业名单
联系人:邱元坤 联系电话:0632-8510315
特此公告
枣庄市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0年1月10日
附:拟吊销2家企业名单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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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370406694425790E |
枣庄龙昂硅砂岩有限公司 |
2 |
370406200000618 |
枣庄市山亭区汇隆木制品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