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药品使用单位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确认公示(2020年第1号)
根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枣庄市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工作程序》组织现场检查,以下2家单位符合《山东省实施药品使用质量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0年1月16日始至2020年1月26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特此公示。
监督投诉请与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化监管科联系。
电话:0632—8020327,8020328.
E-mail:ypscjdk@sina.com
地址:枣庄市新城海关大厦318室; 邮编:277800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单位名称 |
地址 |
现场检查时间 |
现场检查员 |
枣庄市市中区永安镇怡华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
枣庄市市中区永安镇怡华园社区11号 |
2020.1.15 |
胡晓伟、王侠 |
枣庄德安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市中中医诊所 |
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88号 |
2020.1.13 |
胡晓伟、王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