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心消费在枣庄”创建单位倡议书
  • 发布时间: 2020-03-13     信息来源:

广大放心消费创建单位朋友们: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全省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决策部署,近期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放心消费诚信枣庄”为创建主题的“放心消费在枣庄”创建活动。为了做好这件利企惠民的民心工程,促进创建工作加力添彩,倡议如下:

一、积极主动参与。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更是创建单位的基本义务。通过积极履行法律义务,配合有关部门的创建活动,以实际行动参与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努力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实现政府职能、企业效益与消费者利益的合作共赢。

二、树立主体意识。切实承担起商品质量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树立创建单位是“放心消费在枣庄”创建主体的观念,践行商业道德,诚信守法经营,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内部监督,一切为消费者着想。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制度,宣传消费维权知识,认真对待消费者意见建议,用心处理投诉,主动与消费者和解,实现绝大多数投诉不出经营场所的工作目标。

三、依法诚信经营。提高商品质量,珍视服务信誉,满足广大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按规定要求供货商提供并留存营业执照、许可证、产品生产审批等必要文件,不购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商品。加强日常商品和服务质量检查,及时下架过期、失效、变质商品。明码标价,服务热情,消费环境整洁,信息真实准确。

开展 “放心消费在枣庄”创建工作,欢迎业界朋友热心参与、热情支持,营造放心消费良好氛围。一份热情,一份努力,一份辛劳,一片民心。让我们迅速行动,齐心协力,积极投身到“放心消费诚信枣庄”创建工作中来,为创建工作增光添彩,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枣庄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