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遴选市直质量专业、药品技术职务资格中、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人选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0-22     信息来源: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遴选市直质量专业、药品技术职务资格中、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区(市)市场监管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企业、行业协会: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有关规定和市人社局关于质量专业、药品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充实、调整市直质量专业、药品技术职务资格中级、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委库,需从各单位遴选评委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质量工程专业推荐专家范围:全市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从事质量管理、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2.药品技术专业推荐专家范围:全市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从事医药生产科研设计和经营的医药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退休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二、推荐条件和程序

推荐评审专家人选基本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2.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能熟练掌握职称评审的有关政策,精通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在本地区本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

3.应具备质量专业、药品技术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优先;

4.身体健康,在聘期内能按要求参加评审会议,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各单位根据推荐专家人选条件,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资格初审、推荐上报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在各单位推荐的专家人选中择优选入对应专业中、初级评委会专家库,同步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将评审专家推荐表、汇总表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于11月1日前报送市市场监管局人事科609室(地址:新城嘉陵江路77号),上述材料要求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scjgrsk@zz.shandong.cn,联系电话:3118699,3286072。

四、有关要求

本届市直质量专业、药品技术中级、初评委委员任期为3年,于每年第四季度参加市直质量专业、药品技术职务资格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推荐条件,组织开展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真正把觉悟高、业务强的专家推选出来,为保障职称评审工作质量和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市直质量专业、药品技术职务资格中级(初级)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表、汇总表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

市直质量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级(初级)

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此处上传

电子版照片)

民 族

政治面貌

身体状况

学 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

现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取得时间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时间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近三年专业成果及获得荣誉:

单位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

市直质量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级(初级)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政治面貌

行政职务

从事专业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电话

手机

市直药品技术职务资格中级(初级)

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此处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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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政治面貌

身体状况

学 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

现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取得时间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时间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近三年专业成果及获得荣誉:

单位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

市直药品技术职务资格中级(初级)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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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政治面貌

行政职务

从事专业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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