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1年度质量工程、药品技术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报送2021年度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质量工程系列: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企业从事质量工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药品技术系列: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医药行业中从事药品生产、科研设计和经营的药品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
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间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质量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药品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条件,按照《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细则》(药职改字〔1987〕第3号)、《关于严格掌握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通知》(鲁职改〔1992〕4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执行。申报评审初级、中级职称的,对外语及计算机不做要求。
(五)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鲁人社发〔2016〕10号)和相关政策规定,提供近五年以来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六)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以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七)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改系列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
(八)经批准兼职或离岗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规〔2018〕1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凡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明确可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取得执业资格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按《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文件要求执行。
(十)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具体评价对应标准按《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工作的通知》(枣人社〔2021〕43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按照评审要求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http://117.73.253.239:9000/rsrc)如实填写申报信息,提供真实申报材料。
各呈报单位请及时向“枣庄市市直质量专业、药品技术职务资格初级、中级评审委员会”申报路径,下级单位依次向上级申请路径。
(二)单位审查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一)网上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申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
2.基本要求:信息须准确、规范填写。没有对应项的材料可在“上传其他附件 ”里上传。上传材料按照“时间+内容”的格式命名。同一项附件超过两页的,可将多个页面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要保证上传材料清晰。
3.学历学位信息: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信网证书查询页面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评审依据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4.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应按实际获得职称、资格的情况规范填写,并上传现职称证书、单位聘文或聘书的原件扫描件。填写获得职称、职业资格时间,以职称证书标注“公布时间(生效时间)”为准;定职取得资格的填写职称主管部门审核时间。“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取得现职称后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为聘任累计的年限,年限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职称证书丢失的,必须上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原件扫描件。
改系列申报的,还需上传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事业单位经批准兼任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需上传《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7.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提供近五年以来的继续教育情况,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8.工作经历:应与人事档案记录一致,填写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和专业技术职称,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9.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应根据“获奖”“课题”“专利”“论文/著作”“其他”对应填写相关信息,建议每类填写不超过3项。不允许填写取得现职称以前和无原件的成果,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获奖”应上传获奖证书、公布文件等;“课题”应上传课题、项目公布文件或申报书、结题结项批复或验收证书等;“专利”应上传专利证书、专利内容、推广应用证明等;“论文”应上传体现刊号的期刊封面、目录、原文,对无法提供期刊原件的英文论文,需上传论文检索证明;“著作”需上传封面、图书在版编目、作者(编委)信息、目录页等。“时间”填写证书或相关文件的落款时间,报刊、著作等的出版时间。“位次”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格式填写,独立完成人填写1/1,以此类推。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电子刊物。
10.上传其他附件:应上传《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报告、推荐排序情况说明(超过2人申报的单位提供)、业务工作总结等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申报方式为“非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到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的,需上传所在单位出具的申报情况说明和相关佐证材料。
(二)纸质材料类别、数量及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15份(其中原件5份,复印件10份,A3纸型,须由申报系统导出,双面打印)。
3.学历学位证书:2001年以后取得的学历只需提供通过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经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无需提再供原件;2001年以前取得的学历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者聘书(原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的,申报评审时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兼职审批表》(原件)。
5.继续教育证书(表)原件。
6.近五年以来的年度考核原件或经档案管理部门验审的复印件。
7.《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专家签字需手工填写、需经单位审核盖章)1份。
8.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六公开”监督卡1份。
9.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奖励、论文、著作,总数不超过15项,要与评审系统及纸质版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所填报的内容和数量对应一致,同一项目的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者著作按1项计算。
10.公示情况说明1份。
11.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1份。
12.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需提供岗位下达通知书原件1份。
13.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时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14.改系列申报评审的,须报送《改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一式5份,原《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证明材料,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排列。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
按照市人社局要求的评审时间,请于11月10日前,安排专人将材料报送到市市场监管局人事科(枣庄市新城区嘉陵江路77号海关大楼606房间),不接受个人报送的职称材料。联系电话:0632-3118699;3286072。
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要求收取评审费用,中级职称评审每人次160元,初级职称评审每人次100元。
通过网上申报评审的职称实行电子证书,评审通过并经核准公布后,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账户自行打印。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2.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
3.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5.公示情况说明(模板)
6.职称评审材料清单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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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专业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 |||||||||||||||
呈报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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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单位 |
现从事 专业 |
现聘任(任职)资格 |
聘任(任职)年限 |
评审依据学历 |
年度 |
单位 |
获奖、课题、专利、论文著作等 |
是否事业在编人员 |
行政 职务 |
有无兼职审批表(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需填写) |
备注 | ||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 |
附件2
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
申报人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文化 程度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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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及聘任时间 |
拟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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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何专业 毕业及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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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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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家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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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家 签 字 |
年 月 日 | |||||||||
单 位 审 核 意 见 |
(盖章) 审核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凭此审核表受理申报材料
附件3
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
实际参加推荐的人数 |
被推荐 申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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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开” 内容 |
1、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 4、公开申报人述职 2、公开任职条件 5、公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 3、公开推荐办法 6、公开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 | |||||||||
如果认为单位做到了上述要求,请在下面栏目中签名 | ||||||||||
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 ||||||||||
单位人事 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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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 |
注:1.单位人数少的由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签名,人数较多的可由下属二级单位推选出一定数量的代表签名。
2.未签名人员要另外注明原因。
3.此卡报相应评审委员会和人事部门各一份。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附件4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兹有我单位同志,至2021年12月已累计从事专业工作共年。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如下:
起止年月 |
单位、部门 |
从事的主要 专业技术工作 |
职称 |
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专业工作经历与人事档案记录一致,我单位对该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本证明由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
附件5
公示情况说明(模板)
(姓名),系我单位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在2021年度市直质量工程(药品技术)专业职称申报工作中,我单位成立推荐委员会,经过严格审核把关,推荐该同志申报质量工程(药品技术)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2号)要求,我单位认真履行了公示程序。现将公示情况说明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月日至月日(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
公示内容:
公示结果: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单位有多人申报同一级别同一系列工程专业职称的,可根据情况合并出具一份。填写内容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务必真实。
附件6
2021年(系列)职称评审材料清单
姓名: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盖章)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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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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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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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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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继续教育证书或登记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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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年度考核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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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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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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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成果、奖励、论文或著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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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公示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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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业务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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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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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岗位下达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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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其他材料 |
注: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粘贴在档案袋上,一份装入档案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