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枣庄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省市场监管局、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工作职责,高标准完成各项法治建设任务,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市市场监管局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抽调18人组建专班,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领导示范学、支部集中学、个人自觉学的方式抓实理论学习。全局县级干部确定15个调研课题,核心业务科室确定10个调研课题,通过把脉问诊,对症下药,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全面开展“我为发展献良策、解难题、建新功”活动,解决帮包问题10项、开展系列实践活动20余次。
(二)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做到“四亲自”,制定《2023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协调解决法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10余件。完善年终述法评议制度,市局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市管干部、中层干部40余人提交书面述职述法报告。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集中专题学法3次,全年共开展12次学习,涉及法律法规56部。市局荣获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先进单位。
(三)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制定《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暨开门化决策程序暂行办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坚持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对具体案件不插手,不暗箱操作,对涉司法活动案件,做好与司法机关的行刑衔接工作,2023年共研究各种重大行政决策50余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一是优化注册登记服务。以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体系为主线,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便捷化、规范化,落实好营业执照“二码合一”试点,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扎实推进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共设立登记87户,将企业“一照多址”改革由县域拓展至市域。完善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措施,开展支持服务个体工商户系列专项行动,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年共办理外资市场主体住所证明事项共87件,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检验检测等登记共7549件。
二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组织作用,出台《2023年枣庄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要点》,推动各成员单位认真完成自我审查职责。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2021年至2023年间在市、区(市)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梳理,共梳理文件743件,发现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文件共9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对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共梳理政策文件464份,发现10件违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已修订1件,废止9件。
三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应用省、市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部实现了分级分类监管抽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和高风险企业覆盖率均达100%。认真修订《枣庄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共涵盖17个领域,115项内容,涉及不予处罚企业127家,金额250余万元。对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优先运用提示、告诫、约谈、建议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规范经营。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制定《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企业知识产权合规建设试点方案》,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枣庄市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协作机制实施意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围绕重点领域,加强与海关、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力度,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机构首次在海外成功布点,为本土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事前防范、事中化解、事后跟踪的全链条服务,真正为枣庄企业走出去、走得稳保驾护航。
五是推动质量标准提升。坚持品牌强企,服务质量强市建设。推动开展2023年度“泰山品质”认证,助推我市优质产品、服务提质升级。实施“商标助锂”工程,指导锂电企业开展商标品牌建设。坚持以策暖企,惠企红利早送达。发挥标准奖励激励作用,今年以来,认定标准化奖励项目75个,发放奖励资金689万元,实现奖励项目和奖励资金的双倍增,拉动我市企业质量标准强势提升。打造“政银企”服务平台解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目前,共走访服务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6300户(次),投放贷款金额38.65亿元。
(二)突出重点领域,守牢一排安全底线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以“食安枣庄”建设为统领,实行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持续巩固提升省级食品安全市全域创建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食品生产经营者分级分类53564家(含“三小”生产经营者),确定包保干部6258名,包保覆盖率、包保率均达到100%。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坚持均衡抽检,开展餐饮具、校园食品、冲调类方便食品等专项抽检6次,完成食品抽检6853批次,合格率97.39 %。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稳步推进,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和“山东食链”安全追溯系统融合应用,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二是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将药品安全监管列入政府常务会议议程,制定印发《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组织开展药品经营、医疗美容、药械网络销售、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4084家次,责令整改1245家次,立案105起,移交公安机关案件2起。全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7022例,化妆品不良事件529例,药物滥用检测报告29例,报告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453例。不断完善药品监管体系,提升防范化解药品领域重大风险能力,加快形成药品安全监管合力。
三是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危化品、水泥、儿童和学生用品、化肥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查,截至目前,全市组织摸排生产销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13751户,排查率99.9%。持续加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开展完成2期56类553个批次工业产品(不含成品油)市级监督抽查。完成全市62家危化品、水泥、电线电缆、食品相关产品等获证生产企业专家检查,发现问题162条次,提出建议整改项79个。现场检查水泥、钢筋、危化品等重点工业产品相关企业1360余家次。加强加油站监督管理,对全市365家在营加油站进行全覆盖摸排检查,维护全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稳定。
四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贯彻实施《枣庄市电梯安全条例》,开展电梯本质安全提升行动,全市排查在用的乘客电梯16313台,载货电梯375台,杂物梯20台,电梯使用单位2400余家。开展监督检查出动人员560人次,发现并消除严重事故隐患2个,发现一般事故隐患71个,消除一般隐患66个,其余在期限内整改完毕。出具安全监察指令书51份,立案查办使用单位违法案件2件,立案查办维保单位违法案件1件,约谈维保单位1家。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专题培训4场次,培训企业有关负责人员1870余人次,有效提升特种设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五是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放心消费在枣庄”十大提升系列行动,擦亮“放心消费诚信枣庄”品牌。目前全市发展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11家,推荐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01家。我市两家单位入选第三批山东省消费教育基地。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坚持“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快速反馈”的“三快”工作原则,全面实行投诉举报2小时分送、24小时回应,维护消费者权益。2023年全市共受理投诉举报近6万件,均按期办结,企业、群众满意率均达99%以上。
(三)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健全执法制度机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及时认领、及时调整、及时公布,截至目前我局权责清单共721项。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在本局官网公示并遵照执行。清理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1件废止,2件继续有效。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印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办案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保障体系。
二是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严格执行《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试行)》,采取法制机构法制审核与办案机构案件审核相结合的审核制度,20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免予处罚等重大执法决定集体研究。2023年我局办理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19起,集体讨论案件10次,经法制审核发现问题140余个,均及时改正。今年以来,我局3起行政复议案件被维持,2起行政诉讼案件中,一件原告主动撤诉,一件正在审理中,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高。继续发挥“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责,及时有效在源头化解争议纠纷。
三是强化案后整改监督。开展全市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积极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一刀切”等突出问题。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长效机制和通报制度,组织开展全市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案卷55件。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案卷评查,有4个案卷被省局评为全省优秀案卷,有4个案例被省局列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汇编》,案卷整体质量较之前有明显提升。
(四)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加强人员培训,锻造过硬本领。组织开展线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全市系统培训1000余人。打造“市场监管大讲堂”,突出向上邀请,先后邀请7名省市场监管局处长、副处长等专家授课,相继举办锂电产业知识产权和标准化建设、企业专利挖掘运用等专题培训班10余期;围绕“6+3”产业链紧缺急需,邀请专家开设知识产权和品牌建设“产业课堂”;建立复盘工作机制,在工作复盘中分析短板差距,自觉加压奋进提升工作质效。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引导规范经营。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全局普法责任清单,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10.14”世界标准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对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印发宣传资料达10万份,咨询服务达5000人次。在行政执法活动中面向行政相对人有针对性地释法说理,精准普及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知识,结合专项执法检查、案件查办等活动,对6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加强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氛围。在本局官网设立“法治宣传”专栏,现已刊发12期宣传栏目。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民法典》《国家安全法》《黄河保护法》等法律知识竞赛6次。在全市法治建设理论与实务征文活动中,我局征文获二等奖2名,三等奖1名,优秀奖1名。积极参加全省执法监督技能竞赛、法治素养测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增强风险意识,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强化网络舆情意识,加强重要节假日、“3.15”等期间的舆情监测工作,以便及早发现、及时应对。健全预案体系,修订完善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方面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舆情处置培训2次,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大力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政府官网、枣庄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定期推出工作进展、执法办案等动态信息,不断拓宽群众了解市场监管工作的渠道,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存在不足
(一)执法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我国法律法规颁布、修订频繁,有的基层执法人员对新知识的学习存在拖延、畏难情绪,存在因疏忽适用法律错误的风险。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仍存在“重实体 轻程序”的情形,执法规范化建设仍有待加强。
(二)法治宣传教育仍存在薄弱环节。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较为单一,群众参与、互动的普法活动较少。普法内容还不够丰富,有的法治宣传内容专业性较强,缺乏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生活的鲜活案例。针对个体工商户等重点群体进行以案释法和法律宣传的工作力度不够。
(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有待完善。我局牵头5个监管领域的联席会议,经常性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抽查、监管的工作协作。目前,部门间联合执法沟通仍存在障碍,建立的联合执法机制、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未充分发挥,工作合力尚未完全形成。
四、下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们将紧紧围绕《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枣庄市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要求,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坚持法治引领,压实领导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工作部署,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扎实推进市场监管职责领域各项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突出重点执法领域,守牢“三品一特”安全底线。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创新普法形式,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创新法治宣传的平台、载体和形式,丰富普法内容,增加贴近群众生活的鲜活案例。加强面向监管对象和消费者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企业等“法律十进”主题活动。
(四)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拓展我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行刑衔接,强化部门会商机制,提高联合监管、智慧监管意识,增强部门数据平台融合、相互推送便捷性,促进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