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标准化工作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不断健全完善我市地方标准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市标准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枣庄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枣庄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级地方标准是市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技术要求。应重点突出标准的共性、基础、通用和公益属性,突出标准对规划、政策的实施支撑作用。
(一)经济调节领域。主要是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战略、规划和重大项目落实过程中所需要的技术要求,特别是具有财政政策支持、政策持续性强、建设指标和考核量化要求高的技术要求。
(二)市场监管领域。主要是围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竞争治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所需要的技术要求。
(三)社会治理领域。主要是推动实现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所需要的技术要求。
(四)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是支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利化实现所需要的技术要求。
(五)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主要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在基础、质量、方法和污染物排放等方面所需要的技术要求。
二、不予立项范围
(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属于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的;
(二)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
(三)一般性工业产品检验检测方法标准;
(四)有机、绿色农产品标准;
(五)没有法律法规、规划、政策等依据的;
(六)尚未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实践验证和应用推广的技术要求;
(七)应属于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机构职能调整的内容;
(八)行业部门内部工作、管理标准;
(九)其他不适合的情况。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符合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要求,保证地方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先进性、时效性,且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具有枣庄优势和特色。
(二)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申请,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先进性。
(三)申报单位应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能顺利进行。
(四)项目下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项目名称、起草单位和进度安排等。因客观情况变化确需变更的,需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同意后再行调整。
四、申报材料
(一)枣庄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1);
(二) 枣庄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
(三)地方标准草案。应当明确适用范围、提出主要章节以及各章节主要技术内容等。修订标准的应当注明拟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标准项目内容涉及专利的,还应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应按照《枣庄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枣庄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和地方标准草案等材料,提交至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填写《枣庄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市市场监管局。
(二)市级地方标准项目按年度征集,立项申请采取随时申报的方式,分批次下达计划。请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于2024年4月1日前将汇总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提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同时发送申请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王兰祥 张加庆 路宁
电 话:3281689 3286616
邮 箱:zzbzk@126.com
附件:1.枣庄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书
2.枣庄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汇总表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