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费标准的通知》(国知办函法字〔2016〕320号)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现就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山东省内考点考试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山东省内考点考试收费标准确定为:
科目一、专利法律知识:每人63元;
科目二、相关法律知识:每人63元;
科目三、专利代理实务:每人67元。
考试收费包括:(一)根据国知办函法字〔2016〕320号文规定收取考务费:专利法律知识每人13元;相关法律知识每人13元;专利代理实务每人17元。(二)根据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文规定,收取笔试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
考试收费由考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向考生收取,考生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的提示,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缴纳,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