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药品经营使用监督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局函〔2024〕321号)要求,我市印发《枣庄市药品经营使用监督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2024年7月至10月各区(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医保部门组织对抽查检查对象开展了跨部门综合监管,现将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