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坚决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全面强化成品油质量监管整治。制定《2024年度全市成品油质量监管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成品油、车用尿素生产和零售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抽查,全市共检查加油站及批发企业377户(在营加油站370户、停业维修5户、拆迁停业2户),排查物流园、运输公司、停车场38处,对39家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了约谈指导。开展市、区(市)两级监督抽查,共完成监督抽查1406批次,合格率99.21%。
二、筑牢烟花爆竹质量安全防线。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措施清单》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无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及燃放说明的“三无”产品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检查烟花爆竹销售门店159家次,监督抽查31批次,合格率93.54%。针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
三、加大散煤管控排查力度。制定《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散煤治理工作方案》,对全市煤炭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监管台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照经营煤炭、是否在禁燃区内销售劣质散煤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前期已排查取缔的散煤销售点进行复查,坚决杜绝已取缔的散煤销售点变换经营场所,采取隐蔽销售、流动销售的形式继续违法经营,防止散煤经营行为“死灰复燃”。全市出动执法人员371人次,建立152家散煤经营户监管台账,全年未收到煤炭主管部门移交移送的散煤抽检不合格线索。
四、强化农用薄膜质量监管整治。将0.01毫米以下聚乙烯地膜列入农资打假整治专项治理行动监管重点,切实加强农用薄膜全程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标地膜等违法行为,构建覆盖农用薄膜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管体系。检查农膜销售单位93家,开展市级农用薄膜监督抽查10批次。在全市农膜经营单位张贴《致全市农膜经营者的一封信》,督促农膜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三无和国家明令禁止经营使用或过期的农膜产品。
五、扎实开展黑加油站点和非标油品的打击工作。与商务、应急、公安、交通等部门建立了横向联合和系统内部市、区(市)、所三级垂直监管联动工作机制,对58个乡镇主要干道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在234个加油站、29停车场张贴宣传海报325张,动员153个临街门市播放宣传字幕,对省局转来的6件线索第一时间牵头组织应急、商务、公安、交通等部门进行现场核查,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六、深入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燃煤锅炉整改行动,开展对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管工作。与市生态环境局建立锅炉登记信息沟通共享机制,配合做好锅炉淘汰工作,根据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我市特种设备登记系统中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进行排查,经排查,我市无在用的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
七、协同做好“两高”项目企业监管。制定《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4年度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用能企业自查和监管部门现场审查等方式,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全覆盖能源计量审查。2024年对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家煤矿208项重点能源计量审查事项进行逐一核查,并对已发现不符合项问题开展跟踪检查和闭环管理。抽查枣庄市煤电、造纸、水泥等行业28家企业,督促企业配齐配好关键产品、用水、用电等领域计量器具。
八、加强机动车检验领域监管执法。联合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2024年完成全市49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完成全覆盖监督检查,对30余家存在问题的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4家机构进行立案调查。
九、认真做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中央相关决策部署纳入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培训教学内容,长期坚持。扎实开展农用薄膜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超薄农膜违法行为。积极组织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结合部门法定职责分工,高标准高效率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守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底线,强化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确保依法履职尽责。查缺补漏、举一反三,认真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和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积极配合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扎实做好现场查办、问题反馈、整改落实等各环节工作。持续强化车用油品、农用薄膜等重点产品生产、销售环节质量监管,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使用环节发现问题溯源。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领域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