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安排,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各类政策措施不平等对待企业的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聚焦各类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标准、技术规范、监管执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排查妨碍民营企业发展的问题政策。
(一)市场准入退出方面。一是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或者以备案、证明等方式,限制民营企业从事投资经营活动。二是未依法通过招标、拍卖、竞争性谈判等公平竞争方式,阻碍民营企业取得特许经营权。三是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方式,阻碍购买、使用民营企业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四是针对民营企业的规模、注册地、组织形式等设置歧视性的市场准入、退出条件。
(二)商品要素自由流动方面。一是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中,针对民营企业设定歧视性的资质要求或者评审标准。二是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资源环境等要素获取方面,根据企业所有制形式阻碍民营企业进入本地市场。三是在资质标准、监管执法等方面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等。
(三)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方面。一是对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等不同所有制企业,财政奖励或补贴等以区别对待的方式进行财政返还。二是根据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等实施差别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三是在要素获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没有合法依据差异化对待民营企业。
(四)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方面。一是以行政命令、行政指导等方式,强制、组织或引导民营企业实施垄断行为。二是通过组织签订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民营企业实施垄断行为。三是违法披露或者要求民营企业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清理过程中发现的其他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内容一并督促整改。
1、举报电话:0632-12345
2、电子邮箱:scjgfldk@zz.shandong.cn
3、来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嘉陵江路77号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请在信封注明“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字样),邮编:277800
1.举报线索材料一般包括提供人基本情况,有关政策措施起草单位、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具体情形和理由等,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我单位将对提供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2.提供人反映问题线索应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鼓励实名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供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感谢大家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特此公告。
枣庄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