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枣庄市企业知识产权集成产业化项目申报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对拟认定的枣庄市企业知识产权集成产业化项目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有异议的,请实名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书面意见。单位反馈材料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材料须署名并留存有效联系信息。
联系方式:0632-3312216
联系地址:薛城区嘉陵江路77号市市场监管局
附件:拟认定枣庄市企业知识产权集成产业化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