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监管工作
持续深化“三标行动”,重点加强冲调类方便食品、豆制品、饮料等生产聚集区,乳制品、肉制品等食品,连续、多批次抽检不合格企业的监管。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帮扶机制,打造标杆企业。宣传一批生产优质食品、带动乡村振兴的“精特美”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行动。监督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进行规范化创建,以点带面促进提升。运行药食同源进口商品信息系统,推进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全流程监管,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对餐饮单位进行量化分级和风险分级,对学校食堂开展信用分级,实行分类监管和动态管理。鼓励各区(市)培育标杆单位,选取市级标杆单位进行经验推广。扎实落实“你点我检”惠民实事项目,实现农贸市场、农批市场、校园大宗食材供应商、大型商超、景区抽检全覆盖,“你点我检”专项检测1200批次。统筹制定抽检监测计划,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药品监管工作
(一)坚持规范监管。依职责全面加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严格执行《山东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检查行为,提升检查质量。
(二)坚持严字当头。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结合既往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抽样检验、不良反应监测等发现的问题,推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日常监管、重点监管等有机融合,综合常规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和暗查暗访等方式,提高风险问题发现能力和处置能力。运用限期整改、告诫、约谈、暂停销售使用、依法查处等后处置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坚持协作配合。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要求,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提升检查协同性,统筹发挥监督检查、抽查检验和执法办案的作用。强化检查工作的调度和研究,及时研判处置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积极采取防控措施,形成监管闭环。将执法普法融入检查全过程,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持续强化监管人员和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