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庄市市场监管局移出异常名录需携带材料
  • 发布时间:2019-07-16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1、信用修复申请书

2、守信承诺书

3、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书

(以上三项表格请在“枣庄市市场监管局”网站-网上服务-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中下载)

4、移出年度企业年报打印件

5、年报时间电脑截图

6、移出年度的财务报表

7、企业其他自行公示信息打印件

8、股东实缴股金的原始凭证和银行对账单实缴的提供)

9、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涉及的提供)

10、对外投资文件对外提供担保文件(涉及的提供)

11、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所的实地核查证明(只限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

(以上材料均需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受理地点:枣庄市市场监管局703室信用监管科(新城区嘉陵江路77号)    

咨询电话:328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