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庄市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 发布时间: 2021-11-17     信息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枣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工作程序,形成协调解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工作合力,结合枣庄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机构设置

依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19〕10号)规定,建立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人、副召集人、成员、联络员及办公室组成。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召集人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16个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联络员为各成员单位牵头科室负责人。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新的人员名单,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研究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大事项;研究分析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协调解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问题,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主任(组长)和副主任(副组长)工作分工

主任(组长)负责协助总召集人和副总召集人召集会议、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副主任(副组长)负责制定各种工作制度、工作规则和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督导实施。

四、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编制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协调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年底专题上报市政府。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制定本系统抽查工作细则;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组织实施本部门(本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主动发起或配合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统计局、枣庄海关、市税务局等部门: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制定本系统抽查工作细则;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组织实施本部门(本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主动发起或配合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认真完成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部署的抽查任务。

五、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原则上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召集;一般性或临时性事项由副召集人召集。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相关工作时,可临时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非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议题根据工作需要或相关成员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提出建议,报总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审定;一般性或临时性议题,报副召集人审定。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事前应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等列席。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报总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审核同意后印发。联席会议部署开展工作、调度有关情况等,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有关问题,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后向总召集人、召集人汇报。

五、事项审议权限和程序

涉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局性的工作事项,提交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审议;专项工作事项,提交专题工作会议审议。

六、调研和督促落实制度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性调研和专项督导。

本工作细则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1年6月4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