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现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印发《关于我省七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情况的分析报告》的通知(鲁市监办字〔2021〕121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深入分析研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促进我市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附件: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印发《关于我省七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情况的分析报告》的通知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枣庄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
2021年6月10日